何谓直文渊阁_文渊阁的直阁事的主要作用
曾任明世宗(朱厚熜)嘉靖朝刑部尚书的郑晓,在其所撰的《今言》卷一《七十五》中述及:
“凡入内阁,云直文渊阁;即官至三殿、二阁、二坊大学士,无入内阁旨,不得与机务也。”
郑晓说得很清楚:
当日,凡是进入内阁,即时人所说的“直文渊阁”;
也就是说:
其时,“直文渊阁”,是进入内阁的通常说法。
对此,郑晓还做了进一步说明:
须知,即便其人官至三殿、二阁、二坊大学士,如果没有圣旨授权进入内阁办事,他们也是不能参与国家机要事务的。
何谓“三殿、二阁、二坊”?
三殿,当为华盖殿、文华殿、武英殿;
二阁,为文渊阁、东阁;
二坊,为左春坊、右春坊。
得到皇帝授权,进入内阁办事,称“直文渊阁”。
文渊阁为何如此名重?
那就来说一说文渊阁。
文渊阁,原为大明朝廷的藏书阁名。
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时期,大明王朝都于南京,是时,文渊阁建于南京奉天门东边。
明成祖朱棣永乐中,大明王朝迁都北京,于是,又在北京皇宫内建造文渊阁。
文渊阁的主要功能是收藏图书典籍;另外,文臣也在此陪侍皇帝读书,对典籍进行注解。
文渊阁作为藏书之处,是如何与大明的内阁联系在一起的?
话说,朱元璋主政之后,为避免皇权旁落,开始集权。
洪武十三年(公元1382年),朱元璋下令,废除丞相及中书省,自此,相名不存,相权隐没。
废除丞相及中书省之后,集权的效果的确达到了。
此后,大明的军政大权全都集于皇帝一人,不过,随后又出现了政务十分繁忙、皇帝遇事无人商量的窘况。
于是,那些陪侍皇帝读书的文臣便被纳入考虑范围。
为解决集权后处理政务所存在的问题,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,明廷效仿宋制,设置大学士之职。
这样,便有了以殿阁之名授予职衔的大学士,如文渊阁大学士。
最初,朝廷简选翰林官员充任大学士,以备顾问应对。其时,大学士秩正五品,只是高参,没有实权。
明成祖永乐时,才开始以殿阁学士的职衔简选文官,命其进入内阁办事,参预国家机要。
明仁宗(朱高炽)洪熙、明宣宗(朱瞻基)宣德以后,内阁的权力渐重,主掌批答章奏、草拟诏令之事,实际上,内阁主事者是在行使宰相的职权。但是,因大学士的品秩相对较低,所以,朝廷常常让各部尚书兼任大学士,以此来抬高大学士的品秩。
明朝的大学士,除文渊阁大学士外,又有东阁大学士,华盖殿大学士(嘉靖朝改为中极殿大学士)、文华殿大学士、武英殿大学士、谨身殿大学士(明仁宗朱高炽即位置,嘉靖中改为建极殿大学士),这些大学士,全都秩正五品,没有定员。
以上为概说。
下面,就根据郑晓《今言》卷四《三百四十三》中的文字,谈一谈进入内阁者的职权责任:
可以参与朝廷的机要事务;
从内廷出来,向外传达皇帝的命令;
凡行事建议,必须遵循祖宗的法度;
奉侍皇帝之时,上陈规谏、进行诲导;
针对国家各类事务,进献计谋策略;
清点核查题本、奏本;
拟定批示或答复题本、奏本的文字;
随时准备好,以应答皇帝的咨询,实现顾问的功能角色;
参与商议对庶政的处理。
另外须知,进入内阁者:
不得掌控操纵九卿之事;九卿向朝廷奏事,也不得向其报告。
何谓“九卿”?
明代有大九卿、小九卿之说:
一般以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的长官乃至堂上官为九卿,又称大九卿;
以太常卿、太仆寺卿、光禄寺卿、詹事、翰林学士、鸿胪寺卿、国子监祭酒、苑马寺卿、尚宝司卿为小九卿。
当日,朝廷下达文书,有以下十种:
一是诏。
诏,初意为上告于下。秦统一天下,天子称皇帝,其令为诏。此后,诏即作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,后世皆因之,亦称“诏书”、“诏旨”、“诏命”等。
二是诰。
诰,皇帝用于告诫臣工或任命、封赠官员的命令文书之一。汉武帝仿《尚书》诸诰而作,用于封拜诸侯王。宋代又称“官告”、“诰命”、“告命”、“告身”,为官员委任状的一种,凡官员升改职阶、命妇除授及封叙、赠典应给付命词者,皆颁“诰”。另,皇太后发布之命令,亦称“诰”。
三是制。
制,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制之一种,又称“制书”。汉唐多因之。武则天改“诏”为“制”,作为其诏命。宋、明以后,制成为以上达下的公文之一。
四是敕。
敕,始于汉代,凡官长告诫僚属,尊长告谕子孙,均称敕。南北朝以后,成为皇帝专用命令文书之一。唐、宋之时,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,有“敕旨”、“敕牒”、“敕书”之类。明代,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,用“敕谕”,封赠中下级官员,用“敕命”。
五是册文。
册文,亦称“册书”,初称“策书”,源于周代。汉以策书为四种诏令文书之首。魏以后改成册书。唐宋以来,均以册书封立皇后、皇太子、诸王,封拜三司、三公、三省长官以及祭祝郊庙等。综计历代册书,其种类有祝册、玉册、立册、封册、赐册、免册、哀册、赠册、谥册、祭册之别;其质地则有金、玉、银、铜、纸质之等差。
六是谕。
谕,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以宣示中外的命令,亦称“上谕”。
七是书。
书,古已有之。姚华《论文后编•目录中》:“书以言事,行上行下,平行往复,统谓之书。故二十九篇,誓诰与命,十居五六,皆曰书也。书者总言,析曰誓诰、曰命誓。命以上行下,诰则上下通行,意犹告也。平行用告,更不待言。古人事简,体无多制。周末用书更盛。”明代,书为以上达下的公文之一。
八是符。
符,始于晋,其时,尚书所下公文称“符”,三公府、大将军府、州府所下亦然。唐代,凡尚书省下于州、州下于县、县下于乡之公文,皆曰“符”。宋代,诸州对属县行文用“符”,末云“符到奉行”。明代,为皇帝下达的一种文书。
九是令。
令,明代以上达下的公文之一。或云,令为皇后、太子下达之命令。
十是檄。
檄,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、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之文告。
以上文书,进入内阁者需审定署名,调节整理,确保公平允当之后,予以下达。
朝廷内外上呈的文书,有以下十种:
一曰题。
题,即题本,明代始行之上行文,即以官署名义向皇帝奏请处置有关政务、军事、钱粮、刑赏等公务而上的奏章;一律用印,其格式:纸四页一接,最后一接不用四页,每页六行,每行二十字,比奏本略大;例送通政司,转内阁呈进;明孝宗(朱祐樘)弘治以后,以通政司之请,在京各衙门有印信题本,可径自封进。
二曰奏启。
奏启,是臣下向帝王言事、提出意见的文书。“奏”是“进言”,即臣下向皇帝论述政事、报告下情并明确提出意见;“启”是“开启、敞开”,即臣下向皇帝坦诚提出看法。“奏”讲求明辨通达,文辞质朴;“启”兼有奏、表两种文体的功用,篇幅简短,略有文采。南朝刘勰认为,奏启是为口头进言准备的文本,主要用来向皇帝报告紧急事变、弹劾过失、陈述政事、表达政见等,因此,较之章表,要求奏启更加客观严谨,要言不烦,少有主观情绪。
三曰表笺。
表文始于汉代,是臣僚向皇帝陈述事情的文书。唐宋以来,仅限于陈谢、庆贺、进献所用。朝廷每有大庆典,群臣献文为贺,则用贺表,文为骈体。元代庆贺表文称为表章,遇皇帝生日、元旦,五品以上官员皆上表章进贺。明代庆贺文书除表文以外,又增加笺文一项,凡遇朝中庆典,如寿诞(皇帝生日)、元旦、冬至等,内外臣僚皆须进表、笺庆贺;表用于皇帝和皇太后,笺用于皇后。
四曰讲章。
为经筵进讲而编写的经书讲义。经筵,明初令文学侍从之士进讲经史,无定日、无定所。明英宗(朱祁镇)正统元年(公元1436年)定制,每月二日、十二日、二十二日开经筵于文华殿,寒暑暂免。其仪式极为隆重,勋臣一人主持经筵,内阁大学士或亲自主持、或协同主持,六部尚书、都御史通政使、大理寺卿侍班,由翰林院、春坊之官及国子监祭酒进讲。明中叶以后,皇帝常借故不到,遂形同虚设。
五曰书状。
状,唐以后通行公文之称,为上行文书之一种,通常指陈述、记叙、申诉或褒奖的文书和证件,有行状、传状、诉状、奖状等。
六曰文册。
文册,当为公文簿、登记簿之类的上行文书。
七曰揭帖。
揭帖,元代官方所用文书。明代始为正式进呈文书之一,属上行文。凡官员上题本等疏章,皆须另备“呈文揭帖”,备言其事之始末情节,利害缘由,抄送有关衙门。一度为内阁直达皇帝之机密文书,后使用渐广,以至私人启事亦称。带有揭发性内容而不具名者称“匿名揭帖”
八曰会议。
会议,当为官员就朝中事务聚会论议而形成的文书。
九曰露布。
露布,不加密封的文书,亦称“露版”、“露板”。汉代,赦令、赎令以露布形式下达州郡。魏晋以下,每有战事获胜,则会书写捷状,树立于竿头,让天下知晓,或者暴白其事而布告于天下,称之为“露布”。唐宋沿袭。明代,露布为以下达上之一种公文,一般为上报而欲快速公布之事。
十曰译。
译,即异域向朝廷修好朝贡时的呈书,因需翻译,故称。
以上文书,进入内阁者需审定署名,调节整理,确保公平允当之后,予以上呈。
凡是皇太子出阁讲说诵读,进入内阁者总领其事,按规定等级给予官职、授予执掌。
凡修撰实录、史志等书籍,进入内阁者充任总裁官。实录修成之后,呈进皇帝,在宫禁之中焚烧草稿。
凡宗室乞请赐名、请求敕封,诸臣上请赐谥,进入内阁者均需拟定文字,呈进皇帝。
凡朝廷组织的图书缮写、校勘,进入内阁者需对其进行考核检查。
凡是皇帝郊祀、巡狩、亲征,进入内阁者需扈从随行。
凡是之前朝代皇帝亲写的文字、实录、宝训(即皇帝的言论诏谕)、玉牒等副本,另有古今图书等,进入内阁者需负责安排全部登记收藏。
凡是会敕,进入内阁者需查考其原由与情状,形成文字,上呈皇帝,请予裁夺。
凡是礼部组织会试、廷试,贡士、国子监生员每月的考核,岁贡生的廷试,夷馆译生的选取,进入内阁者皆总领相关事务。
进入内阁者者,其下属有制敕房书办。制敕房书办主掌制敕、诏旨、诰命、册表、宝文、玉牒、讲章、碑额、题奏、揭帖等一应机密文书,及王府敕符底簿。
其下属又有诰敕房书办。诰敕房书办主掌文官诰敕、番译敕书、夷书揭帖,纪功勘合,
制敕房、诰敕房,为明代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宗宣德年间,开始简选书法精良者在内阁西边的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(有其名、有其署)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(有其名、无其署)。明英宗正统以后,学士不能察看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(有其名、有其署)。
书办所做文书,全都要查考典籍、按照往例拟定,其间如有泄露、迟缓、遗漏、失误、虚妄、错谬等,全都要被惩处。
大约,在罢除中书丞相之后,那些进入内阁者,其职责就等同于虞揆、殷衡、周宰。
虞之“百揆”,殷之“阿衡”,周之“冢宰”,皆百官之长,为宰相之先声。
天下的治乱安危,全系于此。
可以不审慎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