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有那双鞋残忍的陋习_古代丧尽天良的陋习
中国是文明古国,有着几千年的历史,在中国文化之中有好的精华,也有滋生出的糟粕,有的不良陋习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消失,可有的陋习至今仍未断绝。
今天笔者和大家聊聊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三大陋习,这些陋习害人不浅,有一种“喜事”十分残忍,却至今猖獗,尤其是在农村的一些地区。
第一 阉割
“阉割”作为一种刑罚,古人最初用这种方式来惩罚犯人或是俘虏,中国古代是在西周时期才出现阉人奴隶,即把罪犯或是战犯进行阉割,之后提供给女主人使用。
随着历史的发展,阉割逐渐被确定为刑罚的一种,汉朝司马迁就受过此刑,除了对特定的罪犯实施阉割之外,古代的王、侯还会把下人进行阉割,以防止与女人有染。
古代把被阉割的人称呼为“太监”或是“阉人”,中国最后一个被阉割的男人叫孙耀廷,他一直到1993年去世,自他之后中国再无阉人,这种毫无人性的刑罚也彻底消失。
第二、“无能人”
这里的“无能人”并不是说一个人没有能力,而是指60岁以上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,在古代以农业经济为主,老人一旦不能种地了就基本上没有生活来源 对一个家庭而言则成了负担。
种地是劳动强度大的活,只有年轻力壮的人才干的动,一旦遇到灾荒的时候,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就会选择“等死”,即建一座坟墓,墓室留一个缺口,老人吃喝拉撒都在墓室。
家人每天送一次饭,就在墓室口加一块砖,直到墓室缺口堵死,实际上用不了那么久老人就去死了,这种活埋“无能人”的陋习曾在河北一带盛行一时,后来从历史消失。
第三 冥婚
“冥婚”这个词许多人都听说过,在一些影视剧中也有过这样的桥段,通常是一个家庭的男孩在未婚时就夭折了,父母出于宠爱,就会为儿子举办冥婚,不让儿子死后孤单。
这种封建迷信说白了是为了安慰生者,以减轻思念儿子带来的痛苦,不过即便是冥婚,男方家属仍要给女方家属彩礼,在金钱的诱惑下催生出了盗挖年轻女尸的罪恶勾当。
冥婚在一些偏远山区和农村至今仍未断绝,有些女尸被盗多半是因为冥婚的利益链,笔者相信,随着社会的进步,这样的陋习终将彻底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