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什么意思_怎么来的
我国古代驯化动物的起源甚早,在传统农业社会中,人们驯化最早的是“六畜”,即“马、牛、羊、豕、犬、鸡”。当时的“六畜”不仅用于祭祀的重要场所,更是作为家庭财富的象征。其中的犬,据考古资料显示,最晚在距今10000多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,就有关于人类与狗相处的痕迹。一方面,狗在农业社会中忠诚、勇猛的形象让人怜爱有加,而另一方面,有些狗不卫生、摇尾乞怜又令人倍感嫌弃。长期以来,铲屎官与狗就处在一种既信赖又嫌弃的矛盾关系中。
一、早期对狗功能的认知
狗首先扮演着抵御蛊祸的重要角色,《史记》记载了秦德公“二年,初伏,以狗御蛊”,是说当时在城门杀狗以防止暑气伤人。同样的做法在《风俗通义》中也有记载,即“杀狗磔四邑门”,因为狗擅长守御,故将其置于四门以辟盗贼,并且也有了杀白狗后将它们的血涂在门户之上以免不祥的做法,这就有些类似于后世的门神的作用。
除了狗血有这个功能之外,狗屎同样也被赋予这种独特的功效。在《韩非子》中就提到有个燕国人的妻子与人通奸,恰巧其丈夫从外地赶回来了,走投无路之下妻子让通奸之人赤身披发出门,丈夫问出门的人是谁,妻子与左右之人都假装说没看见什么人,并且还说丈夫神智迷乱,这就是“浴之以狗矢”。同样的事情在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的日书中也记载过,人们无故被鬼缠身,“以犬矢投之”,就可以摆脱鬼怪的纠缠。
按照狗的种类不同,它们还扮演着狩猎、看家、食用等不同的功能。宋朝人陆佃在著作《埤雅》中就指出狗分为田犬、吠犬和食犬三种,恰好对应上文提到的三种功能。有关狗狩猎功能的描述,《汉书》在写刘邦分封功臣之时,面对大臣各自争功的局面,刘邦打了个比喻,说大臣勇猛作战就像是猎狗,而萧何发令指示,功劳比猎狗更为突出,大臣也都欣然接受,可以说明当时人对狗的狩猎功能的认同。
在《韩非子》中描写了狗的看家功能。宋国有户酿酒的人家,酿的酒很香醇,对待顾客很热情,也不会做缺斤少两的黑心买卖,他们家的酒旗挂得很高,打老远就能看见。但奇怪的是,他们家酿的酒却卖不出去。万分困惑之下,卖家询问当地长者,才知道是自己家的看门狗长相凶恶,顾客都不敢来买酒。
当时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,《淮南子》中讲到楚人杀了猴子来招待邻居,但是当时食用猴子是禁止的,所以楚人引诱邻居称猴肉为狗羹,以免邻居怀疑,说明吃狗肉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。
狗还有娱乐宫廷的功能。《韩非子》中指出帝王若是“好饰子女狗马以娱其心”,就是说帝王若是沉迷于犬马声色,就会引来祸患。而大量的史料记载当时皇家宫殿内有走狗台、犬台宫等,以狗作为宫殿的命名,足可见皇帝对狗的重视。
二、秦汉时期官方养狗
秦末刘邦带领起义军进攻咸阳,史书记载他进入咸阳城之后的景象是“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”,这里把狗与马、重宝放在一起来形容咸阳宫财富之盛,可见狗的确在当时扮演重要角色。同时,通过《里耶秦简》中有关秦始皇统一之后“更名方”的记载:“王犬曰皇帝犬”。这一事例至少说明,当时皇帝与狗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财产占有关系。而综合汉文帝时期“减诸服御狗马”和汉武帝时期“分诸苑养狗马禽兽”的记载,甚至可以猜想,当时狗的蓄养如同马匹一样,存在一个庞杂的管理体系和管理群体。出土简牍中也有大量材料表明秦汉时期官方养狗设有特定的官员,并且官员内部的职权分工也很清晰
由于狗具有伤人的隐患,再加上狗不注意卫生,与宫廷的整洁划一相悖,因而史籍当中也记载了官方分散养狗的现象。而那些皇宫中的狗的饲养规格也是很高的,《汉书》中东方朔针对这一点就曾批判过汉武帝:“木土衣绮绣,狗马被缋罽。”这里的缋和罽,分别是指五彩和织毛,就是说蓄养的狗要身穿五彩的毛织衣物,奢侈程度可见一斑。
三、官方养狗与鼠患治理
我们一般认为老鼠的天敌是猫,甚至还衍生出“狗拿耗子多管闲事”的俗语,但最早养狗的一大主要目的就是消灭鼠患。
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前,古人主要以五谷为主食,而对肉类的需求多来自六畜,但是牛羊马猪狗的生长周期比较长,数量也相对少,并且农耕社会对牛马的保护意识也很强,所以古人就选择鸡或者鸡蛋来补充体内蛋白质。当时的赋税并没有将鸡蛋纳入征收范围,那么官府要获得鸡蛋,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自己养鸡生蛋。但养鸡给官府治理鼠患带来了困扰,因为当时猫的野性还很大,常常偷鸡吃,而狗对鸡的威胁相对来说要小一些,所以就用狗来灭鼠,既灭了鼠,又保护了鸡。《史记》就记载了李斯年少时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在偷吃粮食,说“不见人犬之忧”,说明当时主要是依靠狗与人力去消除鼠患的。
到了唐宋以后,官府对鸡的需求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得到满足,因而养鸡不再是必须之事。再加上隋唐以来书写载体由绢帛向纸张改变,书写起来虽然方便了,但文本经典的保存相对来讲更为艰难,所以鼠患的解决就更为迫切了。由于不用顾及猫对鸡的威胁,人们更加看重猫的捕鼠功能,于是猫就取代了狗,承担起治理鼠患的责任。
四、忠诚抑或是奴相?
在悠久的驯化过程当中,人对狗倾注了大量的时间,也使得人与狗之间存在一种亲密的特殊关系。自古以来,狗就被赋予了忠诚的品德,一些文学作品和口耳相传的故事中都有类似的案例。
在《续搜神传》中记载了晋代一位姓杨的人,他养了一条狗与自己形影不离,一天,他去外面喝醉酒,直接在路边的草地上睡着了。正好这时候四周火势蔓延,狗不论怎么叫他都不醒,就跳到水里浸湿自己,然后回来把水洒在主人四周的草地上,这样来来回回无数次,主人最后获救,而狗却累死了。
唐代也记载了忠犬救主的故事,当时有个叫柳超的朝官,因为触犯王法被贬,随行的只有两个奴仆与一条狗。在路上两个奴仆心生歹意,要将柳超置于死地,狗发现之后就将两个奴仆给咬死了。到了清朝,满族人不食狗肉,也源于努尔哈赤曾被忠犬所救的传说。
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,人们对于这种忠诚行为都是大加褒扬的,但狗效忠的对象要是变成了别人,狗所具有的忠诚品质就变成丑陋的奴相,因而遭到世人的唾弃。我们常说的看门狗、狗腿子、走狗等,就变成了鄙夷的称号。甚至一些谩骂之语也与狗挂上了联系,狗嘴里吐不出象牙、狗仗人势,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。
但民间对狗的宠爱仍然存在,古人在生育存活率较低的情况下,流传着“取贱名好养活”的说法,因而有很多人取名狗蛋、狗剩、二狗等等,同时,古人谦称自己的儿子为“犬子”,这都反映了狗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