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折色充俸制度_怎样诞生的
就算这样,还是亏。当时有位华容县(今属湖南省)的儒士尹崧就说,“四方米价贵贱不同,每石四五十贯者有之,六七十贯者有之。”由于“米价腾涌”,以每石二十五贯官价换来的钞票,其实连买半斤米都够呛。因此,尽管既远又不便,朝廷官员还是情愿领取“俸帖”,到南京拿到现成的大米。但这其实是“两害之中取其轻”的无奈选择。两京毕竟相隔遥远,不少官员不胜其苦,无力运回,于是干脆将“俸帖”在北京贱卖于人,结果还是免不了亏损——“俸帖七八石”,名义上价值七八两银子,结果“仅易银一两”。
为了解决这个触及切身利益的问题,诸臣纷纷建言献策,最终议定了“折色充俸”,也就是指将南方诸省部分税粮折征白银、布绢等物,运赴北京充当官员俸粮。具体而言,将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南直隶、两广、福建起运的四百多万石税粮,按米麦每石折银二钱五分的比价,折收白银,“煎销成锭,委官赉送赴京,依原收价值放支。”这种“金花银”是白银成为正赋之始,货币税在田赋中所占的比重大大增加了。说一句题外话,按理说明朝的银锭名称应当避讳“太祖高皇帝”朱元璋的名字,但老百姓不管这套,仍旧称其为“元宝”。
其实,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,明朝赋税征收白银不足为奇,但“金花银”的意义在于,他是用来给官员发俸禄的。官员拿到银两当作工资,自然要到市面消费,这就在无形之中打破了一切尚有的禁用白银的法令——因为正是法令的维护者与执行者需要带头违反法令。
于是,正统年间的明朝社会,就已经出现了“朝野率皆用银,其小者乃用钱”的现象。有学者研究了南开大学图书馆所藏的三十五张来自徽州祁门(今属安徽省)的明代土地买卖契约,其中只有宣德年间(1426—1435)的一张用钱,而正统(1436—1449)及正统以后的34张使用的通货,竟然全部使用白银,至于名义上仍是法定货币的宝钞则一次也未使用。无怪乎时人要感叹“钞壅不行”了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“钞壅不行”的局面在嘉靖初年(1522)进一步演变成了“钞久不行,钱已大壅,益专用银矣”。按照时人王世贞(1526—1590)的分析,金子“太贵而不便小用”,米与钱“贱而不便大用”。至于纸币缺点更多,不仅价值虚高而且容易潮湿霉烂(“太虚亦复有浥烂”)。这位苏州府大才子(有人认为王世贞就是《金瓶梅》的作者“兰陵笑笑生”)因此得出结论,只有白银能够充当货币——“白金(即白银)之为币长也”!至此,历经宋元以来数百年缓慢、曲折的发展,白银作为货币的地位在明代中叶已经为人所认可。不用多少时候,它就会彻底排挤纸币,并取代铜钱而成为中华帝国的主要流通货币。